三是维护合法权益。在推进农村现代流通发展中,要按照全国总社要求,切实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防止和纠正随意侵占、平调和处置社有资产,截留其资产收益的做法,不得随意改变供销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不要随意变动供销社的组织机构,保持供销社组织体系的完整性。对占用供销社土地、房产、经营网点、设施等,要有偿使用,给予相应的补偿,推动供销社更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使供销社真正成为农民经济合作的带动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
三是维护合法权益。在推进农村现代流通发展中,要按照全国总社要求,切实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防止和纠正随意侵占、平调和处置社有资产,截留其资产收益的做法,不得随意改变供销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不要随意变动供销社的组织机构,保持供销社组织体系的完整性。对占用供销社土地、房产、经营网点、设施等,要有偿使用,给予相应的补偿,推动供销社更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使供销社真正成为农民经济合作的带动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