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县长在全县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肯定成绩,找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十五”期间,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认真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新的发展。一是妇女儿童工作的统筹协调得到加强。全县各级各部门把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协调发展作为构建和谐垫江的重要内容,在各领域积极推动“两纲”、“两规划”的实施。特别是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明确目标,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为妇女儿童工作的有效开展和“两纲”、“两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切实推进了妇女儿童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是解决实施“两纲”、“两规划”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初见成效。如妇女参政议政的总体水平明显提高;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有了较大程度的改善;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等。三是建立健全了工作运行机制。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自身能力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有效推动了“两纲”、“两规划”的全面实施。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妇女儿童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由于受经济和社会历史条件的影响,我县农村与城市妇女儿童的发展还存在较大差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仍相对滞后;二是新形势下妇女儿童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如下岗女职工再就业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女职工劳动保护不容乐观,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教育培训、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管理服务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妇幼弱势群体和困难家庭亟需得到社会关爱和帮助,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还屡禁不止等;三是个别乡镇和部门领导认识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完善,干部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面对这些成绩和问题,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准确分析,把握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特别是当前全县上下都在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如果没有占全县2/3的妇女儿童的和谐,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和谐。在垫江县“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妇女儿童工作也已经纳入“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因此,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妇女儿童事业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切实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促进我县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改善我县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全面推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大力改善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客观要求,又是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职责。大家一定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妇女儿童工作当中,把妇女儿童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来抓,着力研究解决妇女儿童生存、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使广大妇女儿童最充分地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切实推动“两纲”、“两规划”顺利实施。“两纲”、“两规划”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真实地反映了妇女儿童发展最为迫切的一些问题,明确了当前妇女儿童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是进一步推动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的重大举措,是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总纲。它涉及到教育、卫生、民政、公安、农业、计生、财政、劳动保障、组织人事及宣传等多个党政职能部门。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从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战略要求,切实增强实施“两纲”、“两规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本职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落实各项目标责任,切实在政治、经济、文化、卫生、教育、法律等各领域坚持性别平等观念,改善妇女儿童生存环境,提高妇女参与程度,充分发挥好妇女儿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同时,积极做好“两纲”、“两规划”中期监测评估工作。这项工作我再强调三点:一是要高度重视。大家一定要本着对妇女儿童事业认真负责的态度,把监测评估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培训要求,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认真评估。二是要抓准重点。这次监测评估着重看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视程度、投入力度、实施“两纲”、“两规划”的进度、实施的效果、存在的问题等。要正确处理好评估与工作的关系和成绩与问题的关系,肯定成绩要客观公正,查找问题要实事求是,切实为下一步的工作决策提供依据。三是要做好评估的后续工作。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推广在实施“两纲”、“两规划”中的经验做法,找准问题和差距,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并做好对评估结果的分析和宣传。

  (二)加强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准则,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行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要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处理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非法雇佣童工、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等违法犯罪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对城镇妇女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妇女转移就业的技能培训,积极开发适合妇女的就业岗位,拓展妇女就业领域,增加妇女就业机会,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要进一步加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妇联等相关部门对家庭暴力的干预力度,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人身不受伤害。

  (三)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解决农村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据2004年统计数据显示,我县约有74%的妇女儿童生活在农村。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农村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指标都远远高于城镇。农村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滞后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全县妇女儿童发展的整体水平。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充分利用扶贫开发等政策措施,努力改善农村特别是贫困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条件。要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农村教育事业的投入,深入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帮助贫困儿童特别是失学女童就学。要大力发展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加大投入,强化乡镇医护人员培训,不断改善乡镇卫生院医疗环境,提高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并通过整合资源,筹集资金,建立起救助贫困孕产妇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四)加大社会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妇女的社会参与程度。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消除社会对妇女的偏见,不断促进性别平等和两性和谐发展。加强教育与培训,切实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帮助广大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支持妇女广泛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活动。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妇女干部力度,开发女性人才,积极推荐女性后备干部,提高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能力。各级各部门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和发展需求,为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创造适宜条件。

  三、加强领导,统筹兼顾,扎实推进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妇女儿童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我们的工作也越来越繁重。要做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妇女儿童工作,关键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处理好妇女儿童工作与经济建设和其他社会各项工作的关系。具体说来,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要加强领导。妇女儿童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管理妇女儿童工作,是政府应当履行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明确责任主体,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在全县形成“政府领导,妇儿工委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妇女儿童工作机制。

  二要统筹协调。要坚持把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规划中,纳入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纳入“十一五”规划中,使妇女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一起谋划、一起实施。要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更好地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政策、制度、资金和组织保障。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妇女儿童工作方案,确保妇女儿童工作有重点、分步骤、健康有序地推进。

  三要强化能力建设。作为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主要机构,妇儿工委的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妇儿工委要把监督检查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措施,不断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加大对实施“两纲”、“两规划”、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工作的督查力度,并善于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为更好地履行所承担的各项工作职责,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统筹规划、协调各方的能力,调查研究、宣传动员的能力,整合资源、团结协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妇儿工委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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