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副县长刘琼在全县人口计生漏统漏报和特殊人群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党和政府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人口指标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第一指标,人口问题能否得到统筹解决,是全县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重庆市委、市政府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开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局面的意见》、《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从这些政策措施的实质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在计划生育政策方面体现出了“四个更加”:一是党政更加重视,要把计划生育工作放在怎么重要的位置都不为过,怎么重视都不为过,要像抓发展那样抓计划生育工作;二是在控制人口数量上措施更加逗硬,要求对违法生育行为从重高限征收社会抚养费,并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生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公职、开除党籍;三是在利益导向上更加完善,对奖励扶助对象具体划分了“七种人群”、“五个标准”,覆盖面更广、惠及人群更多;四是在考核上要求更加严格,全面启动“一票否决”、“黄牌警告”等硬措施。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既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也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当前我县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县,在实现“加快”、“率先”的进程中,计划生育工作承担着更加艰巨的任务。正如汪洋书记在市人口计生委调研时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加快发展,就必须做好减少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增加财富积累、加速改善民生四件大事,而在这四件大事中,可以说每一件都与我们的人口计生工作息息相关。

  从我县的情况看,总体上讲,近年来,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宣传教育、优质服务、行政执法、利益导向、村民自治等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计划生育工作初步实现了四大转变:一是从“人治”向“法治”转变;二是由单纯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三是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综合施治转变;四是由惩罚为主向奖励与惩罚并重转变。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人口计生工作与中央和市上的要求相比,与我县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的要求相比,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突出”:

  一是重宣传轻教育现象突出。今年以来,虽然各乡镇、县级各相关部门在计生政策的宣传上都下了很大的功夫,宣传内容、宣传形式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改进和创新,力度也有所加强,效果日趋明显,群众对当前计划生育政策的知晓率有了很大幅度的提高。但是,宣传工作还不够细致深入,缺乏与教育的有机结合,部分群众依然没有深刻认识到当前人口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生育意愿与计划生育政策之间仍存在着较大的矛盾,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还不高。尤其是忽略了对独生子女户的继续宣传教育工作,40岁左右的育龄妇女违法生育二胎达到了高峰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生育秩序。

  二是重“事后处罚”轻“事前兼管”现象突出。由于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手段弱化,出现了“思想工作不管用,老的办法不能用,依法管理很难用”的困难局面。这是由于在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过程中,人口计生工作在体制机制建设上的断档。这需要我们计生系统的同志们努力发扬吃苦耐劳、开拓创新的精神,想方设法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保障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但是,目前有少数领导干部畏难情绪比较严重,老的办法不能用、不管用后,对违法生育行为就干脆不闻、不问、不管,放任自流。

  三是漏统漏报现象非常突出。各乡镇普遍存在对本地计生工作的底子不清、情况不明,计生系统的统计数据与公安、教育、统计等部门的数据出入较大,出生人口、死亡人口漏统漏报现象突出,这不利于我们准确掌握全县人口发展现状,不利于有针对性地开展人口计生工作。

  四是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违法生育现象突出。在农村,流出人口违法生育比较严重;在城镇,下岗职工、待业人员违法生育比较严重;而在中共党员、国家公务员、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特殊人群中,违法生育现象也时有发生,并呈不断上升的趋势。

  五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不到位现象突出。大部分乡镇普遍存在技术力量薄弱、设施设备滞后、服务站功能作用发挥不明显、自觉服务的意识比较差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中央《决定》和市委《意见》在我县的贯彻落实,不利于全县人口数量的有效控制和人口素质的全面提高,不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更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指标的实现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因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始终绷紧人口计生工作这根弦,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增强紧迫感,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突出重点,突破难点,集中精力抓好当前的各项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涉及面广,内容丰富。我们在具体工作中,必须择其重点,统筹兼顾,以重点促全局,以典型带全面。当前,根据全市的工作安排,我县计划生育工作要突出“四抓”:

  (一)抓宣传教育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任何一项事业的发展,都必须思想先行。尤其是我们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主要任务就是要通过做人的工作,改变人的观念,提高人的觉悟,调动人的积极性,最终实现人口安全这个目标。而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就是思想工作的关键性举措。多年的工作实践证明,宣传工作越深入,计划生育工作的阻力就越小。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始终把宣传教育放在人口计生工作的首位,贯穿人口计生工作的始终,在思想上树立首位意识,工作上给予优先安排,措施上切实加强,经费上重点保证。在具体的宣传教育工作中,要实现“四个注重”:

  一要注重内容的针对性。当前,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是要大力宣传中央《决定》、市委《意见》、《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汪洋书记在市人口计生委调研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目前开展的各项中心工作等相关内容,要通过宣传,把当前的计划生育政策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全部交给老百姓,让老百姓全面了解、理解和支持计划生育工作。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生育人员,为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我们还要通过认真调研,准确掌握老百姓对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理解和看法,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对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疾病预防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拓展宣传内容,增强宣传实效。

  二要注重形式的创新性。今年以来,全县宣传教育工作在形式上有了一些新的创新,重点突出了电视、宣传车、报纸、标语等宣传工具的综合运用,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还要大胆创新,实行全民宣传。县委宣传部要把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县委党校要把中央《决定》、市委《意见》以及汪洋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主体班教学的重要内容;县人口计生委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宣讲队,通过举办报告会、培训班和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农村院坝巡回宣讲中央和市委决策;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要不断加大对少生快富带头人、奖励扶助对象等典型人物事迹的宣传,引导和鼓励群众依法规范自身的生育行为。各乡镇政府还要进一步加大联合宣传力度,尤其是在传统节假日,借大量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之机,组织开展片区联合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要注重时间的连续性。要转变群众千百年来的传统婚育观念,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更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经过大家长期不懈的努力。因此,我们必须在宣传工作上下硬功夫,不能时紧时松,误导群众。要通过深入持久的宣传,让老百姓深切的认识到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变,力度没有减。各乡镇在持续的宣传工作中,要长期做到“五个有”,即要有一批高标准的宣传阵地,要有一整套高质量的宣传用品,要有一批高品味的文化娱乐节目,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要有一批高水平的集中体现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先进典型。

  四要注重宣传的教育性。“宣传教育”,宣传总是与教育紧密相连的。因此,我们在工作中,不能单纯为了宣传而宣传,而必须通过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充满人文关怀的宣传,让广大群众深受教育、乐于认知、自觉接受;要通过宣传和教育,从根本上转变群众传统的生育观念,逐步建立起科学、文明的新型生育文化。

  (二)抓专项治理

  这是我们今天召开会议的主题所在。按照市上的统一安排部署,漏统漏报专项治理的截止时间是今年10月中旬,特殊人群违法生育专项治理的截止时间是明年2月。县委、县政府也以文件的形式发给了大家,请同志们一定要认真领会。这两项工作都是事关计划生育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9月6日,县委书记李光金同志到计生委专题调研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六个方向的要求”,并重点对这两项专项治理工作讲了意见,要求大家放下包袱、认真清理,做到数据准确、情况清楚、措施有力。李勇县长也在安排时间,准备下个星期到计生委调研。由此可见,县委、县政府对此是高度重视的,大家一定要正确对待,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1.扎实开展好漏统漏报专项治理工作。市上今年不考核自然增长率和政策性生育率这两大项指标,要求全市各区县扎实开展好漏统漏报专项治理活动,其目的就是要下决心全面准确掌握全市人口家底,让大家彻底放下包袱,从头再来。并且从明年开始,对计划生育年终考核将严格按照各项指标,通过明查暗访来进行,如果今年清理不彻底,那么在明年的考核工作中,吃亏是自已。因此,各乡镇、县级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正确认识和理解市上的意图,坚决克服“三怕”思想(即怕清理彻底后工作指标下降;怕暴露问题后秋后算帐;怕指标降低后完不成今年责任目标),打消顾虑,认真按照市上和县上的要求,把这项活动的开展与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市委《意见》结合起来,纳入当前的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2005年,县上在桂溪镇和砚台镇全面组织开展了2000年来出生人口的清理核对工作,初步找出了计生与公安数据存在较大差距的原因,并以点看面,对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形势进行了深入分析。应该说,上次的清理工作为我们这次开展漏统漏报专项治理提供了实践经验。县计生委要全面总结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推广,并强化对各乡镇的业务指导。各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干部责任,明确工作任务。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要深入到自己的联系点,切实做好干部的思想发动,认真组织好清理核查工作。要健全乡、村干部包村清理核查责任制,建立谁包的村谁清理、谁清理的户谁签字、谁清理的数据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要按照“属地管理、居委负责、单位参与”的原则开展好城镇社区的人口漏统漏报专项治理活动,将县城和乡镇所在地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破产企业职工按户籍或居住状况划归居委会统一管理,由居委会统一组织开展清理工作。辖区内的各单位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按要求开展好本单位、本系统的清理工作。对凡认真清理、如实上报的,不纳入年终考核,不作为认定工作水平的依据,不追究领导责任。对不认真清理、走过场、等待观望、不如实上报、弄虚作假的乡镇和不参与、不支持、不配合的县级部门,要从严从重处理,追究领导责任,直至“一票否决”。

  县级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人口漏统漏报的清理工作,与计生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密切配合,打好总体仗。县公安局和乡镇派出所要主动提供近年来的总人口、出生入户、死亡注销户口

[1] [2] 下一页

 

本站最佳浏览方式为 分辨率 1024x768 IE 6.0(或更高版本的 IE浏览器)

g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