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落实大力推进“两创”战略

  根据《中共金华市委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大讨论活动的意见》(市委〔2007〕39号)精神,我局开展了一系列活动。10月17日,市委督查组就“两创”情况对我局进行了督查,结合督查组意见,我局狠抓落实,大力推进市委、市政府“两创”战略。现就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做好自身创业创新的文章。

  按十七大报告中对财税工作提出的更新更高的要求,自觉地运用好、发挥好财税作为党和政府“有形的手”的职能作用,做好自身创业创新的文章,推进财政在管理和服务理念、思维方式、工作方法、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创业,进一步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出好主意。结合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和创新强省、创业富民的目标,以及财税工作实际和金华所处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勤奋工作,开拓进取,努力开创财政改革与发展新局面,为圆满完成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创新理念、转变方式,建立财政经济良性互动发展机制,促进社会经济科学发展。

  以省财政厅“三个三”财税工作措施为抓手,健全长效机制,运用政策引导、资金支持、体制激励、优质服务四位一体的支持体系来推动腾笼换鸟,遵循产业发展规律,以产业拉动,创新驱动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财政经济互动增长机制,通过财政实力的发展壮大和调控能力的不断增强,促进社会经济科学发展。一是优先支持服务业发展。支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金融、物流、中介、电子商务等行业,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特别是对市区电子商务企业实行重点扶持,培育壮大5173、中服网、中包网等一批在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发展前景良好的电子商务企业。二是实施“三个一”工程规划。改变普降细雨的扶持方式,在工业发展资金中集中一定财力重点扶持一个优势产业,即汽车及配件产业,实现该产业优化和升级;重点扶持一个重大技改项目,提高集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重点扶持一个产品,大力实施品牌战略。三是完善园区考核政策。在今年建立亩产税收考核机制的基础上,向亩产地方财政收入考核过渡,将地方财政贡献率作为园区产业发展、招商选资、土地供应、税收征管等工作的重要衡量指标。四是调整扶工政策,引导产业集群发展。按照我市“工业强市”的战略要求,进一步整合完善各项财税政策,用活工业经济存量扶持资金,通过财税扶工政策的实施,不断提高各项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效果,促进产业结构“腾笼换鸟”,努力把工业经济做“强”做“优”。1、进一步做好扶优扶强工作。建立完善市重点优势企业进出机制,提高市重点优势企业整体素质。根据市重点优势企业年度发展目标考核情况,对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发展目标的企业,预选淘汰名单,对新申报市重点优势企业进行审核,并提交专家论证。制定科学完善的扶优扶强评价体系,激励更多企业去利用扶优扶强的政策,使更多企业有机会做优做强。2、进一步培育中小企业发展,调整产业集群配套政策。完善中小企业专项贷款、信用担保制度,落实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切实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微小企业进到标准厂房中去发展,用足用好标准厂房的扶持政策。3、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扶持力度,推进品牌战略实施。加大对技术创新型、产业升级型企业的扶持,鼓励企业向创新驱动型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机制,逐步建立统一的科技发展资金,鼓励企业和社会资金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科技型企业。抓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走品牌兴企之路。

  三、完善各项扶持政策,以有限财力产出最大效益。

  1、完善市区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为加快市区服务业发展,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按照“科学规范、突出重点、注重效率”的原则,我局会同主管部门对市区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明确市区商贸、市场、物流、旅游四大行业为扶持重点,引导企业向示范企业、连锁企业发展,引导企业争创品牌、星级,引导企业做强做优;同时完善了资金监管和资金申报、审批、拨付程序。

  2、完善市区工业技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为加强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切实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了资金申报、审批及拨付程序,明确了资金资助的标准,重申了资助的导向,对市重点优势企业、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上一年出口额在800万美元以上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和市区特色行业,按购进设备提高1个百分点进行资助,对汽车及配件行业在原技改资助政策基础上,按购进设备再提高2个百分点进行资助。

  3、完善市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实施意见。为适应外贸发展新形势,优化我市外贸结构,提高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效益,我局起草了《关于促进外贸发展若干政策的补充通知》报市政府下发执行,主要是:鼓励高新技术、农产品出口,引导企业做强做优、继续支持加工贸易,完善对外贸易预警机制。

  4、修改完善全市开发区(园区)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提高园区发展水平,针对2006年度园区考核中发现部分考核指标过高,园区土地利用粗放、亩产效益较低等问题,结合今年市委、市府经济工作重点和园区建设工作要求,我局对全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在2006年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对部分考核指标和内容进行了重新调整,加大了对“新三率”(投资强度、经济密度、税收贡献)考核的力度,新增了“新三率”考核单项奖,对园区考核综合奖名次、奖励金额和奖励方式进行了适当调整。

  5、完善市重点优势企业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根据市政府将汽车及配件行业作为市区第一大产业培育的要求,我局在年初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并及时上报市政府在工业大会上公布,主要是:取消了优势企业和特色行业规模奖励政策,新增汽车及配件行业省级以上新产品规模奖励,提高了汽车及配件行业技术改造财政补助标准。现在,我局针对近两年优势企业扶持政策执行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完善,下一步将与主管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扶持市重点优势企业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

  此外,我局还对市区信用担保体系扶持政策和搬迁改造优惠政策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围绕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完善财政支农政策,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今年我们把市本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来抓。我们首先对各项支农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清理,对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内部管理流程、内部管理制度等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及时填补制度建设中的空白,加强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机衔接。市本级资金整合围绕政策整合、项目整合、资金整合、资源整合,通过完善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制定项目实施技术规范、制定项目验收办法、完善项目评审制度,建立公正透明的选项机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的管理、加强资金监管等配套措施,在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的同时,以规划为依据,以提高绩效为目的,通过政策整合、项目整合、资金整合,形成支农资金整体合力。通过规划引导、部门协调、统筹安排,优化配置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支农资金,逐步形成资金投向重点突出、项目安排科学、使用规范高效的支农资金管理运行新机制,逐步形成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支农资金分配新机制。

  五、及时兑现扶持资金,引导企业快速发展。

  根据现有财政扶持政策,按扶持补助资金审核条件和程序,我局及时会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各扶持企业和扶持项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积极筹措安排资金给予兑现。2007年1~11月,共审核兑现各项优惠政策和财政扶持资金10689.18万元,其中:科技创新资金893万元、工业技改补助54家企业1643万元、服务业补助38家657万元、外贸发展资金949.32万元、中科院(浙大)专项资金327万元、专利专项资金166.52万元、水泥拆窑补助1家企业120万元、垃圾焚烧补助712.9万元、中小企业发展资金400.28万元、品牌奖励资金277.7万元、优势企业“两率”补助23家企业2521万元、优势企业规模奖励5家企业300万元、电子信息产业专项资金176.46万元、高新园区孵化企业税收返还307万元、搬迁企业土地净收益返还1238万元。另13家企业实行工效挂钩,经考核税前列支工资总额19167万元,比计税工资增列7910万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3714.81万元。

  六、规范管理、加强征管,壮大地方财政实力,为“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提供财力保障。

  以壮大地方财政实力为目标,深入贯彻三个三财税工作措施,促进地方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一是协同财税各部门,按照“均衡入库,持续增长,优化结构,调控有力”的目标,精心组织收入,运用征管查机制,做到应收尽收,明年要完成我市财政收入“双百亿 上台阶”工程。二是积极应对企业所得税税制改革工作。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防止企业转移利润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三是探索建立规范的税源管理体系,全面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强化税源源泉控管,切实加强税源分析,为组织收入均衡入库服务。四是规范减免税行为,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科学优化税收收入结构,增强调控能力。五是要像做好税收征收一样重视各项保障民生的费(基金)征收工作,特别是五费合征工作。六是继续加大拓展政府公共资源收益管理力度,由易到难,逐步扩大政府公共资源收益管理范围,为政府增加可用财力。明年要继续抓好市区户外广告收益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产房租收入管理,市区停车泊位收益要争取在明年开始征收。

  七、以征管改革为抓手,创新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为“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提供一个公平的税收环境。

  一是深化ISO9000质量管理理念,开展规范服务。以“创业创新”的要求为方向,在ISO9000质量管理理念上求发展。以纳税人为关注焦点的理念。通过全方位、立体交叉的多个服务平台,持续、有效地开展纳税服务,不断提升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使“税收”最大程度地接近“税源”。二是创新税源管理手段,通过加强税源的事前管理、强化税源的事中管理、重点抓好税源的事后管理,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三是以《税友2006》推广为契机,通过清理报送资料,简化办税程序,优化职能配置,整合窗口职能,落实纳税服务措施,来提高纳税满意度。按照《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日常税源管理下户工作规范(试行)〉等七个工作规范的通知》(浙地税发〔2006〕142号)要求,对于基层税务分局需要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实地开展的工作,经相关岗位提出需求,由分局统筹安排、统一调配人员开展,并要求两人以上同往。分局建立工作台帐,做到“去有目的,回有记录”。做到正确把握案头分析监控和实地核查两种工作方式,统筹安排对纳税人的实地核查工作,避免多头重复安排内容相同的调查和检查事项。本着因地制宜、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合理配置和利用人力资源,整合、优化服务窗口的职能,理顺职能关系。根据办税服务厅业务量的实际,按照服务规范的要求,合理调配各类窗口数量。坚持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所需资料,实行“一次性”告知;对资料齐全的涉税事项,予以“一次性”办结。根据《浙江地税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各分局的办税服务厅窗口实行预约服务,提醒服务、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在各办税服务厅设置办税指南、公告栏、表证单书填写样本、举报箱等,提供纸张、笔墨及其他办公用品。为方便纳税人进行网上申报,分局开辟了网上申报自助服务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下发的《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一米线”,安装“纳税服务评价器”。四是创新社保费征管模式,切实做好社保费征管工作。1、建立以职工工资为主要计征依据的社保费征管理模式。2、统一计征社保费与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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