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2006年统计执法工作总结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也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在各项规划起点年里,我市统计法制工作紧紧围绕着省、十堰市统计工作中心,大力开展以统计执法检查、统计基础工作建设、统计“五五”普法实施规划、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统计法》的修改等为重点进行全面的贯彻和落实,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特别是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在十堰局的指导帮助和我局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今年被国家统计局授予 “全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先进单位”和“2001——2005年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回顾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把统计执法工作落到实处

  1、统计执法检查是统计工作的一项长期而经常性的工作,也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统计行政许可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措施。今年以来,我们根据十统发(2006)24号文“十堰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主要专业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认真部署和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一是成立丹江口市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局长罗天彦任组长,各位副职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二是根据对口专业,分为综合组、人口与商贸组、工业与投资组、农业组。各组按专业范围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三是以丹统字(2006)18号“关于开展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下发到全市各乡镇办、市直各主管部门及中央、省、十堰市驻丹单位,并强调以条(块)为主成立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拟订方案,做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自查自纠的安排部署,对于检查工作做到有组织、有措施,使全市上下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开展得轰轰烈烈、扎实有效。

  2、实事求是地做好自查自纠和抽查检查及案件处理工作。统计执法检查自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统计部门无力深入到每个单位,在以条(块)为主进行开展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市统计部门进行集中抽查检查验收。一是确保全市各单位在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自查率达100%;二是在自查的基础上,经市统计执法大检查组进行抽查检查15个单位的情况看,占80%的单位都有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三是查出统计违法行为12起,其中,通报批评4起,限期整改6起,经济处罚2起(瞒报)。

  3、通过统计执法检查起到了以典型案件教育一大片的目的,更进一步地提高了统计执法在统计工作中的严肃性,有利于规范统计人员的工作行为,制止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的出现。

  二、以法推进统计“双基”建设

  统计基础是统计的根基,是统计数据之源,为了切实夯实基础工作,我市坚持以统计法制建设和统计执法检查等形式加以规范和促进统计基础建设,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取得了一定收效。

  1、大造统计基础工作建设的宣传声势

  着眼把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开展得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一是利用统计网络做好宣传工作,借助统计信息网络等宣传平台,把统计基础工作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开展统计基础工作的目的、意义,在网上进行转载、宣传;二是结合农业普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将统计基础工作建设融为一体进行宣传和布置;三是利用市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将统计基础工作建设的内容要求、具体步骤和所达到目标进行时段开展宣传活动。

  2、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安排

  为把我市统计基础工作建设抓紧、抓好、抓到位,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及时成立了以统计局局长为组长、副职具体负责、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丹江口市统计基础工作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统计局法规科;二是拟订了丹江口市统计基础工作实施方案,于9月8日下发到各乡镇(街道办)和市直主管部门及中央、省、十堰市驻丹单位。在方案中围绕实现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目标,细化量化指标任务,切实把统计基础夯实打牢;三是要求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抓紧时间做好工作安排,乡镇以块、市直部门以条为主体成立统计基础工作建设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拟订相应的实施方案,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四是结合我市统计执法大检查,把统计基础工作列入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以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形式来推动统计基础建设工作。

  3、建立和完善统计基础工作的各项制度

  为了使全市统计“双基”建设便于操作、便于落实、便于检查考核,我们将建设内容逐一进行细化。一是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能和性质的不同,将基础工作与考核大体划分四大块进行,即:政府统计、部门统计、乡镇(街道办)统计、企事业单位统计进行分类开展。实行百分制的办法进行考核,并作为年终单位评先的主要依据;二是依照统计法律法规严格制定了《统计报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制度》、《统计报表审核制度》、《统计报表管理制度》、《统计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并印发到各乡镇办事处。

  4、认真做好抽查检查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结合统计业务工作实际,先后在全市开展了两次大的统计执法检查活动。近期我们结合统计“双基”建设和农业普查摸底督办对统计基础工作建设进行检查。据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乡镇办和企业都能够按照统计基础工作一、二阶段的要求进行,有少部分正在进行完善之中,从检查的情况反映,乡镇办和大型企业工作更到位一些。总之,通过抓统计“双基”建设,对全面推进基础统计工作的硬、软件建设,稳定统计队伍,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树立科学统计、依法统计、阳光统计的理念确实起到了推动作用。

  三、启动统计“五五”普法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为继续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统计的进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我市针对新形势下更加繁重的统计任务,提出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的思路,力求在启动年通过制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措施,确保宣传工作不留死角,使统计工作在全社会得到监督,形成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1、根据十统发(2006)10号文《十堰市2006年统计设管与法制工作要点》和丹江口市普法办的安排布置,结合我市普法工作实际,制定了《丹江口市统计“五五”普法实施方案》,在方案中将普法的指导思想、目标与任务、对象与要求、方法与步骤、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要求和安排。并以丹统字(2006)10号文“关于印发《丹江口市统计“五五”普法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到全市各乡镇办、市直各主管部门及中央、省、十堰市驻丹单位。

  2、为了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挤进全市“五五”普法宣传教育之列,我局积极向市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普法办汇报统计普法工作。为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我市各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要求将《统计法》的宣传、培训工作纳入全市“五五”普法工作的内容之中,一是在普法宣传和组织培训中,将《统计法》列为宣传培训内容;二是在组织全市相关检查工作时,将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作为其中内容,做到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3、积极参加全市组织“12.4”法制宣传日座谈活动。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我们统计局在12月4日全市“五五”普法的研讨会上介绍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做法,并就开展统计“五五”普法工作提出了思考。

  四、以法保障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农业普查旨在摸清农村、农业和农民近十年来的发展变化情况,准确掌握农业生产要素和农业资源及农民生活状况,对建设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为确保这次大型的国情国力调查顺利开展,我们利用召开会议、领导讲话、发放资料和新闻媒体宣传等方式,将统计法律法规贯穿于整个普查的各个阶段,并特强调在普查工作中若发现一起统计违法行为,将依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保障农业普查数据质量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五、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随着机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统计执法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根据省和十堰市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的具体要求,我市结合统计部门的实际情况,发放统计法律法规资料,利用以会代训的办法培养了一大批既懂专业又懂法律的统计人才,并且都持有省统计局统一办理的执法检查证,加强了统计执法工作的力量。

  六、存在的问题

  我市统计执法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和指导下,能够圆满地完成法制之列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加强法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回头看,也还有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基层存在对自查自纠工作不重视现象,在抽查检查时发现,有些单位在面上看似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但从实质上流于形式,认为年年检查是一种形式,存在应付问题;二是个体私营经济统计工作安排不到位、配合不到位,认为统计工作可有可无;三是有少数单位对统计工作认识不够,造成统计人员更换频繁,难以稳定;四是有少数单位统计基础工作建设不够扎实,特别在统计台帐建立方面没有完全按要求建立健全。这些问题还有待于下步作为重点突破,力争使我市统计工作建立在基础牢固,统计人员业务素质高、法律意识强的良好氛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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