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二○○五年执法工作总结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建设厅的关心、支持下,在省、市政府法制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我局坚持以加快推进城市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为核心,积极组织开展城市综合执法工作,执法体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管理水平和队伍素质有了显著提高,为2006年1月1日全面启动遵义市中心城区城市综合执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2005年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程序。

  (一)组织拟订了《遵义市中心城区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待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即可组织实施;拟订了《遵义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待送市法制办修改

  完善后上报市政府审批。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法制办批复精神,制定了《遵义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遵义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工作规程》、《遵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实施行政处罚工作规程》、《关于“规范性文件”制订工作程序的通知》和《遵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实施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执法管理规章制度,并已印发实施;起草完成了《遵义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复议工作规程》、《遵义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行政诉讼工作规程》。

  (三)按要求组织对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将依法保留的12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中心城管窗口审批管理。

  通过严格内部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了执法监督考核,逐步建立起执法协调配合机制。

  二、深化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和省人民政府批复精神,在抓好有关工作的基础上,本着尊重历史、平稳过渡的原则,以提高队伍素质为基础,积极协调开展执法队伍组建工作。目前,综合执法队伍已组建完成,并纳入公务员序列进行管理。

  (二)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市直、红花岗区、汇川区、遵义县城市综合执法队员过渡考试考核、录用和培训工作。同时,组织举办了为期半个月的遵义市城市综合执法支(大)队和遵义市城市管理支(大)队岗前培训班,队员经培训后全部考试合格,按规定办理了《贵州省行政执法证》,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三)结合“四.五”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认真抓好综合执法队伍法制教育培训工作,在使我局的“四.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考核、验收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为依法行政和稳步推进综合执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按时完成了本单位依法行政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

  (四)加强硬件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为确保执法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一是在办公区内设立了监督岗、执法程序、执法处罚标准等公示牌,方便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购置了两轮摩托车、宣传车、摄像机等办公设备;三是印制统一执法文书等,为执法工作的规范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

  为筑牢综合执法工作的群众基础,确保综合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市民对综合执法工作认识不够的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切实增强执法宣传力度。一是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行政许可法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二是组织开展了《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公共汽电车管理暂行办法》等专项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三是组织参加了“重走长征路,普法万里行”、“12.4”全国法制日等大型宣传活动,除发放大量宣传资料外,还现

  场解答了广大市民的咨询,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全面开展综合执法,推进城市管理。

  (一)综合执法工作开展以来,在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方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六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工作已全面开展,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尚未开展。

  (二)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是原城建监察工作的基本职责,统一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后,执法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力度有所增强。

  (三)行使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及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经营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工作是新划入的行政职能,执法队员一方面加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学习,努力充实自己,提高执法水平,另一方面主动向职能划出部门学习,努力开拓城市综合执法工作新思路。

  (四)充分发挥协调职能,进一步作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工作的衔接,加强与相关

  行政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调动相关部门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努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2005年来,我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全年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559件,其中一般程序28件,简易程序531件。在已经处理的案件中,无一起被处罚人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是,综合执法工作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执法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市区两级职权事权有交叉和重叠;二是有关部门对综合执法工作认识不够,客观上导致部分划入职能未能及时开展;三是执法经费短缺情况较严重,部分必要的执法装备没有到位;四是对各县、区(市)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度还需加强。

  在2006年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全面启动城市综合执法,并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开展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考评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二是健全完善城市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加强制度建设,理顺市区两级职权事权,规范开展城市综合执法工作。三是努力探索城市综合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严格依法行政,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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