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报废汽车回收市场的管理和老旧汽车更新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2006年州老旧汽车更新办按照州老旧汽车更新办的要求,切实加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9月份,参加州经委组织的专项整治工作。县公安、交警大队、工商、运政所、养征所、州宏宇集团公司等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部分汽车维修、废金属收购经营企业和个人进行了专项检查整治。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整治活动,进一步打击了非法回收拆解、拼装报废汽车的企业和个人,净化了我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在社会上起到了积极地宣传和教育作用。
3、抓好民爆销售企业的管理工作
2006年我股按照国防科工委和省国防科工办及州经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民爆销售企业的管理工作,经常深入企业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安全经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内部制度建设,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企业的正常经营。10月份,根据国家科工委的统一部署和省国防科工办的安排,在省国防科工办专家的指导下,我局抽调相关人员参加州检查组,依照《民爆器材企业安全检查表》(销售企业部发),对我县民爆销售企业盈星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安全管理及总体安求全安管理及总体安全条件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和考核。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安全大检查,进一步促使我县民爆销售企业加快搬迁步伐,为我县民爆销售企业下一步进行安全评价,重新换发经营许可证奠定了基础。
4、切实加强盐政管理工作
自2006年3月6日,县盐政管理局职能划归我局后,工业股积极向原管理单位供销联社了解情况,对盐业批发单位新合公司的盐业经营情况,全县食盐零售许可证发放情况做了初步调查了解,掌握了基本情况。6月22日全县128户食用盐零售许可证换证工作全部结束,128户经营户参加了培训会,3月15日、5月19日分别开展了相关食盐宣传活动。2006年7月1日,盈江县盐政管理局根据省州盐务局的有关精神,全面调整了《食用盐零售许可证》的发放工作。2006年以前取得的《食用盐零售许可证》已于2006年5月1日自行作废,全县2006年7月1日起将按新版《食用盐零售许可证》向盈江县食盐代转批发企业购进食盐。2006年新版《食用盐零售许可证》按照精简、便民、科学、合理的原则在全县共发放128户,网点遍及各乡镇街道和居民聚居区域。为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全县各族人民和经营者的合法利益,县盐政管理局工作人员加大执法力度,净化碘盐市场,保证碘盐供应,维护社会稳定。自2006年7月1日到11月30日,县盐政管理局工作人员及县代转批发企业新合公司工作人员不辞辛苦,分别到全县15个乡镇的各街道进行执法检查,在150多天的时间内,共出动车辆31次,参加检查人员124人次,其中,州盐务局领导亲自参加检查3次。没收违法食盐0.425吨。对持证违规经营处理1户。
(五)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2007年工作计划
2007年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县第十次党代会为契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面向基层,服务企业,着力推进我县新型工业化进程。
(一)认真组织实施好工业“十一五”规划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抓好《盈江县“十一、五”工业发展规划》的落实工作,加在工业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和重点产业的培植力度,促进区域经济的较快发展。
2、继续抓好“十一五”工业发展规划的落实工作。2007年是“十一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盈江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一年。要继续抓好盈江“十一五”工业发展规划的落实工作,并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来抓,结合盈江和各乡镇的实际,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认真做好规划的落实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