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成都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工作总结及2007年工作要点
一批中小企业法律维权特约服务单位。年内我局还荣获全市依法治市先进单位和全省治乱减负先进单位,分别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的表彰。

  九、煤炭行业管理和国有煤炭企业行政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积极推进两个产煤县(市)关闭小煤矿工作。会同市安监局等部门制定了《成都市煤矿整顿关闭实施意见》,年内关闭小煤矿64对,全市矿井总数减少到58对,此项工作得到了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的好评。二是督促指导出江煤矿和跃进煤矿两户国有煤炭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跃进煤矿投入700余万元,完成了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于八月正式恢复了生产。两户国有煤矿均未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保持了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良好态势。三是全面深入开展全市煤矿瓦斯集中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按照《关于下达2006年度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和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安排意见的通知》(川经煤炭[2006]116号)以及《关于调整煤矿生产能力复核范围加快复核工作进度的紧急通知》(川经煤炭[2006]323号) 的工作部署,印发了《成都市煤矿安全改造与瓦斯治理协调督导组关于深化开展我市煤矿瓦斯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煤矿进行了瓦斯等级鉴定和生产能力复核,进一步强化了工作措施,杜绝了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四是认真开展了煤炭经营资格证年检工作,维护了煤炭流通领域的经营秩序。五是按照市政府大气环境治理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全市成型煤加工企业的清理取缔和规划布局工作,促进了型煤固硫技术的推广,全市型煤加工企业从原来的716户压缩到270户。六是积极指导出江煤矿按照市国资委的要求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七是指导出江煤矿圆满完成了党委、纪委和工会换届工作,调整了跃进煤矿党委、行政、纪委及工会主要领导。在开展此项工作期间,接待处理了大量职工的来信来访,及时处置了突发事件,妥善解决了各种矛盾,确保了企业的稳定。

  十、国有煤炭企业改制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一是成都矿灯厂改制已基本完成。全面完成了职工分流安置、资产处置、企业搬迁、恢复生产、新公司组建等各项工作,新的体制和机制已建立起来,目前企业职工队伍稳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运转正常。二是四川煤机厂破产工作进度加快,职工安置已全部完成,水电气分离改造已经完成,资产处置方案正在抓紧落实。三是跃进煤矿、出江煤矿以转换内部经营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正在推进。

  十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根本,以服务理念和行为方式的转变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紧紧围绕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促进充分就业、构建和谐成都等中心工作,继续深入扎实地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完善,在转变职能上狠下功夫,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我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全年累计接待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26件,满意率达100%。二是机关建设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把建设学习型机关,不断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规范公务员行为,提高执行力作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促进了全体公务员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协调指导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明显提高。三是积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产业发展年等专题培训,促进了 “责任心、爱民情、效能感、亲和力” 的树立,培育了健康、文明、向上、务实的机关精神,保持了机关的良好工作状态,对区(市)县和广大中小企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进一步加强。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对蒲江县光明乡金花村的对口帮扶工作,帮助村、社干部和村民探索脱贫致富思路,明确产业发展目标,形成造血功能,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2006年该村农民人均增收439元。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的表现是区(市)县发展不平衡。一是由于在认识和工作思路等方面的差异,一些区(市)县局和有关部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展非公经济36条和市政府《实施意见》上的措施还不具体,工作力度还不够。二是在对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发展民营经济以及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的重视程度上,区(市)县之间的差异较大。个别区(市)县在工作中“虚”和“水”的现象比较严重,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是一些区(市)县服务意识不够,主动性不强,服务不到位。四是工作方法和工作的着力点存在问题,服务水平不高,效果不明显。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改进和提高。

  2007年工作要点

  2007年,我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 “三新”突破年的工作要求,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成都”的主题,以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为主线,以优化发展环境、培育产业集群、拓宽融资渠道、完善服务体系为重点,积极推动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工业新跨越、开拓现代农业新局面、增创服务业新优势”取得新突破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发展目标

  2007年全市中小企业增加值增长18.0%,其中:工业增加值增长21.0%;入库税金增长18.0%。中小企业安置就业新增3万人。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新增规模以上企业300家。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20%,其中:民营经济工业增加值增长22%。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0%。全市乡镇企业增加值增长16.0%,其中:工业增加值增长18.0%;乡镇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增长10.0%。全市农民人均从乡镇企业获得增收100元。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鼓励支持和引导

  继续深入贯彻《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结合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加快发展速度,提高发展质量。一是积极实施规模战略,引导有实力的企业走集约化、内涵型发展的路子,重点扶持科伦集团、汇源集团、康弘药业等一批年营业收入过10亿、20亿元的大型民营工业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成为行业的“领头羊”。二是积极实施“小巨人”工程,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路子,重点扶持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经营管理规范的中小工业企业做专做精,培育一批行业“单打冠军”。三是认真落实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带动农民增收,促进新农村建设。四是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商贸业的主导作用。五是加强服务,规范管理,促进民营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健康发展。六是积极引导民营资本进入文化、教育、卫生等新型服务业,促进第三产业繁荣发展。七是引导民营企业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充分挖掘吸纳就业的潜力,在积极发展高科技产业的同时,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为实现城乡比较充分就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进一步加快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步伐

  一是继续实施 “三年千家”小企业培育计划,年内将300家小型工业企业培育成为规模以上企业,进一步带动全市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步伐,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市场竞争力。二是大力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转变增长方式,优化产业产品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三是积极引导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和重大产业化项目协作配套,不断延伸产业链,充分发挥专业化分工作用。四是深化企业改革,探索适合于中小企业的科学治理结构,引导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五是继续加大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的实施力度,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和企业自主相结合的培训体系,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工作力度,提高中小企业整体素质。

  (三)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

  认真组织实施《成都市工业发展布局规划纲要》,以支持产业集群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知名品牌和培育龙头骨干企业为重点,继续加强对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的引导和支持,提高中小企业发展的效率和水平,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在促进全市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一是以重大产业化项目为龙头,以延伸产业链、突出优势特色、加强载体建设、创新体制机制为抓手,努力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过10亿、30亿、50亿元以上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不断增强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的竞争力。二是紧紧围绕壮大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集中力量扶持一批农副产品深加工大项目。三是重点总结推广蛟龙工业港、郫县安德镇中小企业园、新津川浙工业园等一批中小企业园区,以及制鞋、家具等产业集群发展的成功经验,深入探索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的新路子。

  (四)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三大体系”建设

  一是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积极贯彻实施《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中小企业信用征集评价工作,积极推动在经济管理及经营活动中对信用报告的广泛使用,促进中小企业信用征集、评级发布制度的全面实施和失信惩戒机制的不断强化,并继续完善信用信息登记、查询管理系统,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二是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和小企业担保公司在促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和完善联保新模式,鼓励和指导政策性担保机构加大对工业集中发展区的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担保行业的监管,引导担保行业加强自律。 三是继续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实施“中英合作中小企业成长咨询计划”为抓手,以服务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为重点,积极整合社会服务资源,不断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五)继续加强煤炭行业管理和国有煤炭企业行政管理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炭产业政策,继续加大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力度,全面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关闭3万吨以下小煤矿的目标任务,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对出江、跃进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管为重点,继续深化全市煤矿瓦斯集中治理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三是继续推广型煤固硫技术,搞好全市型煤加工企业规划布局工作,促进企业清洁、环保生产,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任务。四是认真开展煤炭经营资格证年检工作,进一步规范煤炭市场秩序。五是加快推进国有煤炭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步伐,进一步优化企业经营机制,实现减亏增盈目标。

  (六)继续加强对国有煤炭企业改革的指导

  一是抓好两户破产企业的结案工作。四川煤机厂重点协调财政部门落实破产专项资金,完成退休职工和两处生活区的移交,以及按照市法院的要求处置财产,按照政策尽力解决好职工反映的个案问题,确保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二是指导两户国有煤矿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同时加大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力度,分门别类解决个案问题,努力提高效益。三是按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要求,筹备召开成都乡镇企业供销总公司债权人大会,积极推进该公司破产结案工作。

  (七)深入开展依法治市和治乱减负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切实转变观念,转变职能,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企。坚持“以民为本,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进一步优化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环节、流程和条件,努力为基层和企业提供规范的高质量的服务。二是积极落实《关于建立完善成都市非公有制经济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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