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加强食品卫生质量监管,扎实推进我县“放心”食品工程,保障全县人民祥和欢乐地度过“两节”,我所开展了以餐饮加工业、副食超市、学校食堂、豆制品、纯净水、米粉、卤腊制品等为重点的放心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专项整治情况小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部署
为切实加强食品卫生监管,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在接到市卫生局常卫发[2005]87号文件后,我所立即召开了专项会议,成立了放心食品专项整治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组织卫生监督员按时间、步骤、分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内容进行了的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和坚决取缔。
二、全面落实、突出重点
卫生监督员按照全所统一布置,对辖区内的食品市场展开了拉网式执法检查,主要以粮油、蜜饯、调味品、散装白酒、卤腊制品、豆制品、纯净水、米粉、元宵等为重点进行了集中整治,并通过电视新闻媒体,对此次检查中查处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曝光,公布了此次重点食品抽检结果。
1、粮油、蜜饯、调味品、散装白酒的抽检。按抽检计划对重点食品进行抽样,并送县疾控中心检验。检查蜜饯、调味品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食用油的酸值、过氧化值等,散装白酒的甲醇、杂醇油含量,经检验,所检项目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餐饮加工业的重点监查,做到了七看。一是查看业主的“三证”是否齐全;二是查看是否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三是看采购的原辅材料是否进行索证;四是看食品及原料是否过期变质;五看加工制作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六看是否有必要的卫生设施;七看餐饮具是否经过严格的消毒并保洁。
3、饮用纯净水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重点查看饮用纯净水生产经营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查看是否有相应的洗手、消毒、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对流通领域的终端桶装纯净水进行了随机抽样,并送县疾控中心检验。
4、米粉、卤腊制品和豆制品的检查。对米粉、卤腊制品和豆制品的原料、生产加工用水和使用的添加剂严格清查和把关,重点清查是否使用“吊白块”、工业用盐、工业色素等非食品用化学物质作添加剂。
5、对元宵摊贩的集中整治。重点对元宵的馅料进行了检查,对临街出售元宵的摊点均进行了抽样,并送县疾控中心检验。对直接销售元宵的工作人员检查其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并严格督促落实每个元宵销售人员均应着工作衣、帽,不得用手直接接触元宵。同时采元宵样27份次,经抽检,样品全部合格,确保了元宵的卫生质量安全。
6、对超市、副食品店的清查整改。对超市、副食品店的“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食品、产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进行了重点的清查,并将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全部予以了查封。
三、整改落实、成效显著
此次“两节”期间放心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10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4台次;检查各类副食超市、副食批发部、饮食店、学校食堂、酒店、干货店食品加工店等共152户,抽检各类食品34种,经疾控中心检验全部合格;共查封不合格食品12种398瓶(包)共117.5公斤,并全部销毁;通知限期整改8户,立案查处违法行为8起。其中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案4起;餐饮业不符合卫生要求案2起;无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案2起,共罚款1.95万元。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我县食品流通市场的经营行为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食品卫生安全有了进一步保障,我所将巩固此次专项整治成果,对食品卫生监管工作常抓不懈,扎扎实实地将放心食品工程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群策群力、与时俱进,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