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院管理,完善有利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体系。全市法院积极探索建立审判工作、法官队伍、司法行政三个管理委员会和审判工作、执行工作、信访工作三大流程管理体系。完善以目标管理考核为核心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工作目标、岗位职责、岗位任职资格、工作业绩档案为一体的管理机制以及保证科学决策及其落实的运行机制,使法院管理更加规范。
(三)着眼于提高司法保障和服务能力,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队伍的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干警头脑,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等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端正司法的指导思想,努力解决司法不公、作风不好等突出问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确保司法活动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建设,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提高领导班子把握形势的能力,运用政策法律的能力,应对、处理、控制突发事件和复杂局面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审理复杂疑难案件能力,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主动发挥高级法院协管干部的作用,顺利完成区县换届中法院领导干部调整工作。
——加强职业化建设,法官的司法能力有了新的提高。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国家司法考试。目前,全市法院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3252人,占全市法院干警人数的83.4%,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353人。举办各类培训班145期,培训干警9000人(次)。有343名青年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广泛开展调研活动,有70篇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论文研讨会上获奖。
——加强廉政建设,廉洁执法能力有了新的提高。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有20人被清除出法院队伍。认真组织广大干警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反思,吸取教训,集中整改。注重培养和树立公正、文明、廉洁司法的先进典型,全市法院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以全国法院模范王红卫、郜建明等为代表的优秀法官,有37个集体和47名干警受到最高法院表彰, 14个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2个法院和3名个人被授予全国法院模范称号。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执法环境和执法条件有了新的改善。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建设行为,提高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一些法院先后新建或改扩建了审判综合楼和派出的人民法庭。完成局域网建设,在全市法院实现资源共享和案件信息交换功能。部分基层法院建起互联网站,实行网上立案和接受群众咨询。注重对展示证据、庭审记录的法庭音视频以及现代化审判设施的配套建设,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强执行公务装备,改善人民法庭办案条件。
回顾五年的工作历程,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必须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把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民主和公开,使人民法院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必须大力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根本标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切实提高广大干警公正、文明、高效执法的能力;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坚持主动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认真办理人大_代表的建议件,加强与人大_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努力使法院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愿。 [Page]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人民法院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以及人大_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五年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司法观念须进一步转变,司法水平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一些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得不牢,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不够强;少数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不够高,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还时有发生;执行难和涉诉信访问题仍需下大力气解决;制约人民法院司法公正与效率的体制机制性因素有待克服;部分基层法院的审判力量不足、办公条件落后、办案经费紧张。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8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任务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更好发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市委九届三次全会明确提出“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最近,胡**总书记对天津提出了“两个走在全国前列”、“一个排头兵”的新要求,这些都对全市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2008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级人民法院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促进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准确把握天津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增强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自觉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司法需求,完善司法服务举措,创新司法服务手段。加强对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的审判工作,推动滨海新区更好地发挥引擎作用、示范作用、服务作用、门户作用、带头作用。依法审理涉及“三农”案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认真审理知识产权等纠纷,激发社会活力,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妥善审理涉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纠纷,为建设生态城市服务。积极慎重地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更好地解决社会建设管理中的实际问题。通过在审判活动中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大力营造有利于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依法有效打击犯罪,突出打击重点,坚决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有效遏制刑事犯罪的势头。注重提高审判质量,办理每一起案件都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分化和瓦解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对涉及北京奥运会的案件,要注重社会效果,依法快审快结,维护奥运会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奥运会在我市有关项目和夏季达沃斯论坛的顺利进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天津创建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坚持把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调解意识,通过调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三是全力维护群众利益,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在各项审判工作中,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利益协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通过审理案件,努力促进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和分配公平,从根本上化解矛盾,防止发生新的矛盾纠纷。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强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机制保障。进一步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完善和落实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坚持从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和帮扶力度,让老百姓能够平等地利用司法资源、感受司法公正。改进审判作风,注重司法形象,耐心细致地做好释疑解惑、说服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确保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四是大力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为正确履行司法职能提供组织保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警头脑,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真诚倾听人民群众呼声,真情关心人民群众疾苦,真心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学习、更新知识、强化素质、优化结构,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严把法官职业准入关,严格执行招考录用制度,逐步完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分类管理模式。大力开展岗位和专业培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决不手软。
五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努力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加强与各方面的协调配合,依法排除审判和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非法干扰和阻力,集中精力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认真办理人大_代表的建议件,切实加强与人大_代表的联络工作,认真听取人大_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努力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天津的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我们决心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天津“两个走在全国前列”、“一个排头兵”的新要求,为实现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奋斗目标、工作思路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